海事学校呼吁在最后一刻修改《大宪章》

作者专栏 编辑:admin 日期:2025-02-01 20:23:27 20人浏览

  

  海事学校呼吁在最后一刻修改《大宪章》

  甚至在马科斯总统签署国会最近批准的《菲律宾海员大宪章》(Magna Carta of Philippine seafers)之前,该国的海事学校就已经呼吁,在这部即将出台的法律敲响菲律宾海事教育和培训的丧钟之前,对它进行紧急审查。

  在大宪章草案最终版本获得批准后,韩国的海事高等教育机构(MHEIs)在一份匆忙发表的立场文件中,集体表达了对《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授权法草案的强烈反对。

  在题为"菲律宾海事教育和培训的死刑判决"的立场文件中,菲律宾海事机构协会(PAMI)宣布,它坚定不移地支持促进《2006年海事法》所体现的菲律宾海员权利,这也是拟议《大宪章》的主要目标。

  然而,国家认可的海事学校协会已经集中反对该法案的第十八章(学员船上培训),要求将其从法案中删除,因为它提供了一些MHEIs发现实际上不可能遵守的要求。虽然它要求MHEI进行巨额投资,但它限制了它们的生源,而生源是MHEI唯一的收入来源。

  具体来说,该法案的第十八章说,“所有提供海运学士学位(BSMT),海洋工程学士学位(BSMarE)和其他海事学位课程的MHEIs……应被要求拥有自己的训练船、模拟器或其他技术”,以便对其学员进行船上训练。

  此外,该法案还将高等专科学校的招生人数限制在培训船载客量的150%以内。此外,它明确禁止海事学校向接受船上培训的学生收取费用。

  它说“MHEIs不得收取船上培训的任何学费或入学费用,除非船上培训是在MHEIs自己的培训船上进行的。”

  考虑到购买一艘训练舰的巨大成本,更不用说它的维护费用,这些规定给MHEIs带来了难以估量的负担。不仅如此,PAMI表示,《大宪章》已经超出了其作为MLC 2006授权法的职责,因为它试图合并两项管理全球海员的国际公约。

  “我们认为,菲律宾海员大宪章必须关注他们与工作条件有关的权利,即体面工作场所的权利——这就是MLC 2006所代表的!”PAMI强调地宣布。

  PAMI继续说:“另一方面,海事教育和培训是为了培养海事学生成为合格的海员,以确保他们的工作场所(船舶)安全,可靠和环保-这完全属于STCW公约的范围!”

  因此,它呼吁立法者,无论多么迟,将学员培训排除在拟议的关于菲律宾海员权利的法律之外。

  PAMI的立场文件指出:“我们恳切地要求将条例草案下与海事教育和培训有关的所有事项进行审查,并可能纳入实施《STCW公约》的RA 10635修正案,而该修正案适用于海员的海事教育和培训。”

  这份文件是由由主席恩格尔领导的太平洋护理协会董事会全体13名成员共同签署的。亚洲和太平洋海洋学院(MAAP)的Felix Oca和中途岛学院(Midway College Inc.)的PAMI主席Sabino Czar Manglicmot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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