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告诉法庭,检方未能明确纳吉布在1MDB中的利益

企业新闻 编辑:admin 日期:2025-04-10 01:52:14 12人浏览

  辩方告诉法庭,检方未能明确纳吉布在1MDB中的利益

  辩方告诉法庭,检方未能明确纳吉布在1MDB中的利益

  吉隆坡:高等法院获悉,在一马发展公司(1MDB) 22.8亿令吉案中,检方未能具体说明拿督斯里纳吉在有关主权财富基金的决定背后的利益。

  纳吉布的首席律师丹斯里·穆罕默德·沙菲·阿卜杜拉(Tan Sri Muhammad Shafee Abdullah)表示,他的当事人的四项滥用职权指控并没有具体说明纳吉布做出决定的具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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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决定背后的实际‘直接利益’留给了法院和被告去思考。

  他在周二(8月20日)就一马公司案提交的意见书中说:“在这里,控方尽管暗指纳吉在所有四项指控中的决定存在‘直接利益’,却未能说明所谓的直接利益在哪里。”

  律师认为,在目前的案件中,纳吉布的三个官方职位——总理、财政部长和一马公司顾问委员会主席——被指控同时滥用多项罪行,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在书面陈述中,辩方插入了一张“可能的排列”表,其中纳吉布可能对与此案有关的多家公司感兴趣。

  他说:“由于没有明确的利益,而且有众多潜在的利益可供选择,如果阁下要阅读并确定控方明确没有指出的利益,那么阁下将不愿意参与控方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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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uhammad Shafee进一步提出,由于缺乏细节,关于滥用权力的四项上游指控有缺陷,不适当,含糊不清和误导。

  “最重要的是,这是高度偏见,让被告在准备辩护时感到尴尬,”穆罕默德·沙菲说。

  现年71岁的纳吉布总共面临25项指控,其中4项是滥用职权,据称这给他带来了22.8亿令吉的经济利益;还有21年的洗钱罪,涉案金额相同。

  这四项滥用权力罪名是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MACC)第23(1)条文制定的,该条文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并处以最高5倍的罚款,或1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纳吉被控的21项洗钱罪名,是根据《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A)第4(1)(a)条文,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万令吉及监禁5年,或两者并罚。

  法官collin Lawrence Sequerah的听证会将于周三(8月21日)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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