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加罗尔:卡纳塔克邦高等法院将《POCSO法》案件中被告的刑期从无期徒刑减为10年,强调在施加最高刑罚时需要有正当理由。
被告是一名来自奇卡马加鲁的27岁男子,他的上诉得到了由法官Sreenivas Harish Kumar和C M Joshi组成的分庭的部分批准。然而,法院将他的罚款从5000卢比增加到25000卢比。
该案件涉及被告于2016年6月在其社区对一名未成年女孩进行友好并多次性侵犯。女孩的母亲在发现女儿怀孕后,于2016年12月提起了诉讼。
DNA测试证实被告是孩子的生父。警方在调查后登记了FIR,并提交了一份指控表。
2018年6月11日,Chikkamagaluru地区总部镇的一个特别法庭在认定他犯有刑事恐吓罪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条判处被告终身监禁,并处以5000卢比的罚款。
被告对高等法院的判决提出质疑,认为女孩的年龄没有得到适当文件的证明。
法庭法官在审查案件后指出,口头证词表明女孩同意,尽管考虑到她在事件发生时的实际年龄为12岁,这在法律上是无关的。
法官指出,这一同意的表示反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条判处最高刑罚。
它的结论是,特别法庭没有提供判处最高无期徒刑的充分理由。
根据犯罪发生之日的法律,《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最低可判处10年严厉监禁,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
法院裁定,判处最高刑罚需要正当理由,而特别法庭的判决中没有正当理由。因此,法院在最近的命令中将判决改为1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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